一、應屆生接收條件
(一)畢業院校為國家教育部或省屬院校,具有專科以上(含高職)學歷的;
(二)未納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未經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招收的學生,不予接收。
二、應屆生具備條件
(一)具有城鎮戶籍
(二)身體狀況能夠勝任正常工作;
(三)具備與工作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
(四)未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
(五)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
(六)不屬于正在接受監察、紀檢部門調查或者仍處于處分期內的人員。
三、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
(一)三方就業協議;
(二)畢業生身份證復印件;
(三)畢業生已畢業的,須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復印件(驗原件);
(四)畢業生已婚的,須提供《結婚證》、《計劃生育調查表》;已婚的畢業生或其配偶為49歲以下女性的,還須提供《避孕節育情況報告單》;畢業生或其配偶已生育或懷孕的,還須按有關規定提供相關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四、報到需知
應屆畢業生報到必須備齊由教育部授權地方主管畢業生就業調配部門審核簽發的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畢業證、學位證(以上均為原件)。
根據不同情況,按照以下要求準備材料:
1、濟南市院校畢業但戶口留在生源地的省內外地生源畢業生,需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學歷學位證書、在濟居住證明和單位接收證明回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證,然后辦理報到手續;
2、濟南市院校畢業但戶口留在生源地的省外生源畢業生,需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學歷學位證書、在濟居住證明和單位接收證明去單位所在地區公安分局開具準遷證,然后回原籍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再辦理報到手續;
3、省外生源省外院校畢業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到省級就業主管部門開具《省外院校畢業生來魯就業申請表》,憑上述材料到接收單位所在地區公安分局開具戶口準遷證,然后回原籍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再辦理報到手續。
五、【聯系方式】
0531-81211055/81211056/8121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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